第一辩手是哪位?那我就不给你念名单了,咱直接上口播。 你想想,庭审现场,法官坐在中间,两边对立。

这一方叫防守方,那方叫攻辩方。作为第一辩手,咱就是这边的“主炮”。别整那些虚头巴脑的“逻辑推演大操特作”,法庭上最忌讳的,就是一堆写在纸上的漂亮话。咱们要的是听得懂、记得住、还能打死的死结。 之前的辩论,大量辩手喜爱把难题抛出来,然后说“这挺值得探讨”,最终画个饼。

这行不中?不中。法庭的刀子是实心的,不是画出来的。你要问的是事实,还是观点?事实是白纸黑字上的证据,观点是云里雾里的小作文。

第一辩手干的第一件大事,就得剥掉这层皮。 比如今天这场案,有人主张“自由意志”,还有人说“算尽人心”。站在攻辩一方,我认定最有戏的,是“自由意志”那派。

为啥?出于要是你连人的选择不是纯粹由意志驱动,那人就成只会被环境推着走的小木偶了,哪位还能动?并且,就算有自由意志,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。 举个现实中的例子。目前网上有个帖子里面,有人发帖说“只要我努力就能成功”。

这听起来挺励志,对吧?但这就好比一个刷了三个月的短视频用户,突然发视频说“只要我码字就能当作家”。结局人家一看,人家写的几万字,人家就连没背几个成语,人家连自己的名字都忘。

这哪儿是努力,这是算法在喂狗,是焦虑在作祟。 故此第一步,得把那个“努力就能成功”的鸡汤给打碎。要告诉法官和观众:努力是杠杆,不是火箭。火箭得烧钱,杠杆得靠你。

要是先不谈杠杆的起吊,先谈火箭的燃料,那这局就算输了。真正的自由意志,不是想做啥就做啥,而是你能管住自己的行动,但行动的结局受环境制约。 再比方说,有人主张“所有案例都是先例”。

这话听起来挺权威,但咱得怼回去。先例这东西,就像街边路边摊的招牌。你问十个人,前五个说“这家面好吃”,后五个说“这家不好吃”。

那第五个人是瞎说的,还是这面确实好吃了?要是连第五个人都启动质疑招牌的含金量了,那这面不就是假的吗? 法庭上最爱用的词是“类似案例”。但像“类似”这个词,就是个庞大的陷阱。就像两个人去同一个医院看病,医生都说该换药。

那你俩是哥们儿,还是冤家?要是连医生都能把病人说成“类似”,那法律这庞大的基石,岂不是要崩塌了?哪怕法官说“这是典型案例”,那只是个案的定调,不能推导出全局的真理。 我们要做的,是不断放大这种“不类似”的事实。把那些“类似”的案例,一个个拆穿,然后对着家里的拖鞋说:这拖鞋是干的还是湿的?要是拖鞋湿了,那水就是湿的;要是拖鞋干了,那水就是干的。别把湿拖鞋的湿,硬说是干拖鞋的干。 还有一点,大量人会卡在“规则”和“精神”上。

比如“程序正义”和“实体正义”哪位更关键?咱不纠结这个,咱直接说,程序正义是盾牌,实体正义是剑。

要是盾不防住了,剑打不中,那这局还如何算?故此第一辩手得把盾的位置坐稳,把剑的挥舞方向打直。 最终,咱再唠两句家常。刚启动大家可能认定,第一辩手就是去抢法官的饭碗,去戳法官的腰眼。

实际上不然。人家是来帮你把那个看似尖锐的刺,挑得露出里面的骨头。

那个骨头是事实,是逻辑,是人的真处境。 故此,别等到庭审终止才发现,你的第一辩手,实际上是在用逻辑的沙子,把公众的荒谬给掩埋掉。

哪怕最终那个结论没人听,哪怕那个辩论赛输了,中间这一路把那些“努力就能成功”、“万法皆通”的垃圾,一个个从嘴里吐出来,那才是硬道理。 你看,这就是第一辩手的活法。

不需求啥高大上的理论,只要手里有证据,心里有火,就能把那些虚情假意,统统撕碎。